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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公民运动观察:王德邦:不能让郭飞雄成为第二个曹顺利

2016年04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24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锡锋转自博讯网
我们强烈呼吁广东司法当局立刻送郭飞雄到具有良好医疗条件的大医院,给予郭飞雄全面而有效的救治,并尽快依法为郭飞雄办理保外就医!中国决不能再发生第二个曹顺利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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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民主活动家、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先生正命悬一线、危在旦夕,急需各界关注救援!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4月26日上午前往广东省阳春监狱探望正在服刑的郭飞雄后跟媒体披露:“我今天10点钟见到他的,一见到他就看到他的面色比我2月29号看到他的时候更苍白、更消瘦、并且还带晦暗。杨茂东就说:‘姐,我的身体出现大问题了’。他说一年来间断地大便里面有血,有时候是稀水一样的血链,他这次到监狱以后,还有咽部和口腔出血,出的是鲜血。4月7号他们把他放到医院,不是为了治疗,还有其他的因素。在4月19号的时候,他的咽部和口腔大量地出血。他自己感觉走路不稳,过去我每次见他说你脸色这么苍白,他还说没事没事,这次他说他自己感到走路走不稳,并且在昨天刘干事找他谈话的时候,他说他都站不起来了。”

目前,郭飞雄在监狱医院和四个人一起关在一个7.5平方米的没有窗户的房间,而且每天有二十三个小时都被关在里面。他要求进行相关身体检查,但遭到监狱的粗暴拒绝。

郭飞雄先生身体出现大问题是任何稍有健康常识者都能预料到的,因为自从郭飞雄2013年8月8日被广州警方带走,关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两年半的时间中,遭到了殴打、侮辱、不给放风等诸多酷刑虐待,致使其身心备受折磨,已远远超出正常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范围,只是郭飞雄意志坚定,顽强地熬到了现在,但他身体中积下的病症却终至突破肉身所能承受的极限。从种种迹象来看,郭飞雄已是病入膏肓、生命垂危,急需救治。

中国看守所及监狱对待关押者的残酷事件早已不胜枚举,而虐待民主维权人士更是司空见惯且残暴异常。远的不说,2014年3月北京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虐致重病,后耽误治疗而终致离世,就是鲜活的例证。

出生于1961年的北大法学硕士曹顺利女士,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因控诉政府机关贪污腐败、滥用职权,被解除公职后走上维权道路,常为访民提供法律帮助,并多次组织了有国际影响的维权活动。为此,当局两次判处其劳教。2013年9月14日,她准备赴日内瓦参加一个人权培训会议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同年10月21日,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曹顺利女士被羁押期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患有双肺结核、肝腹水、子宫肌瘤及囊肿等多种疾病,但当局拒绝为其及时治疗,其间其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直至她于2014年3月14日去世。

郭飞雄先生的遭遇也与曹顺利相同,都是为了推进中国人权改善而遭到拘押判刑,并在监狱中遭受虐待,患重病而不得及时治疗。

郭飞雄这次被判刑,因广州执法当局指控的两件事:其一、郭飞雄组织、策动2013年初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声讨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被篡改的南周事件;其二、组织、策划2013年4月一批维权人士在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等八个城市的公园门口或街道,以快闪形式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敦促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南周事件显然不是郭飞雄能策划组织的,而是肇因于广东省委宣传部擅改南周新年献词,民众通过网络自发起来抗议,郭飞雄就是个参与者,并且是到南周前呼吁理性对话的参与者。至于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那是呼应中共十八大后提出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号召;而敦促人大批准中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更是合法合理又合情,就算郭飞雄确实参与其中,那也是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

郭飞雄先生是具有极高哲学、法学修养与自控能力的人,他的理想追求、为人准则与行事方式都严格遵从和平理性合法的原则。他是我所接触到的民主人权活动家中最具有圣雄甘地那种受苦奉献精神的人,并且也是真正行出了甘地那种范式的人,我有时候都认为他的悲悯情怀甚至到了“自伤”的境地,如他经常自己挨饿,一天就吃一顿饭,到外地经常不住旅店就露宿街头,却将省下来的钱支持那些困难的朋友。记得他第一次坐牢出狱不久,有人道机构曾给他几千元人道援助,他居然毫不犹豫全部给了另外一个困难的朋友,而他自己家中却经常连碗面都吃不上。他是真正为了这个民族人权进步与早日迈上宪政民主大道而付出全部心血的人。

如此一个人格高贵理性守法的公民,居然就再次沦为囚徒(郭飞雄第一次是因指导太石村选举而入狱五年),并被判处了六年重刑,且遭虐待致重病,眼看又一起曹顺利式的悲剧正在上演。中国执法当局如此残酷对待和平理性守法的人权捍卫者,对他们必欲除之而后快,这除了映照出当局对人权的刻骨仇恨意识,再也找不到别的原因了。

不过,在此需要严正指出,广东司法当局对郭飞雄迫害的行径已经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违反联合国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同时也与习近平上台后宣称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等精神相违背。

所以,最后我们要强烈呼吁广东司法当局立刻送郭飞雄到具有良好医疗条件的大医院,给予郭飞雄全面而有效的救治,并尽快依法为郭飞雄办理保外就医!中国决不能再发生第二个曹顺利悲剧了!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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