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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堕胎观察:颜丹:社会抚养费“先公开”还是“先废止”?

2016年04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7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强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16年04月23日讯】最近,“社会抚养费”一词再度成为各大媒体新闻版块中颇为惹眼的一个热词。4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开篇就写道,“每年征收额高达数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去哪儿了?民众对这笔特殊资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质疑”。就在同日,另有媒体刊发并转载了《社会抚养费被曝用来给计生干部发奖金、买养老保险》一文,文中称“江西省修水县社会抚养费支出和征收标准混乱,出现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擅自挪用资金等问题”。

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又何止出现在江西这一地?国家审计署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已明确指出,“全国9省45个县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3.19亿元社会抚养费,大多被当地截留、挪用、坐支,最终为各种津贴奖金、招待费、交通费买单”。面对如此非偶然、非个案的审查结果,明眼人或早已是心知肚明。此外,对该费用的去向也有明文规定,“全部金额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在“官官相护”的体制下,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无异于“左手倒右手”。再加上“90%返还给当地计生部门”,也就可想而知,“社会抚养费成了‘唐僧肉’,利益均摊,谁都可以从中咬上一口”的局面最终得以出现,也不过是一种必然。

既是必然,就无需再做无谓的争辩,尽快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停止征收显然是当务之急。尽管2014年底已有14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提出“废止”的诉求,然而,一些为体制发声的专家仍在回避对“收费本身合法性”的探讨,只将话题引向“收费程序”是否合规。他们认为,“解决眼前的问题,社会抚养费先要公开化”,“包括收取的公开,也包括支出的公开”,“其征收程序、执法手段也应充分法治化、透明化,并引入外部监督的力量”。

这话本身不错,但问题却在于公开了又如何?对“一党”体制下的官员来说,挪用公款根本就是有恃无恐。若说有一天真能“引入外部监督”,毫无疑问,老百姓定然会夹道欢迎,但那些习惯了中饱私囊、贪腐成瘾的官员又将如何反应呢?或许,这问题本身就自相矛盾,将官位视为捞钱渠道的他们又怎会赋予民众监督的权利?要知道,“独立的监督”一旦出现,也就意味着“集权”在中国解体。

说来说去,这些人在社会抚养费上谈公开、谈监督,不过就是在拖延废止的时间。无论程序被公开,还是数额被公开,其结果都与人们的想像毫无二般,这笔钱逃不出贪官的魔掌。正因为这一结果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放开二胎的政策才会应劫而生。有数据随之和盘托出,“未来征收对象,三孩及以上超生家庭数量极为有限,可能只有4%左右,每年不超过百万人”。面对着终有一天无钱可收的局面,计生部门恐怕就得想好下一步的出路了。因此,有人提出,计生办是否要考虑精简、裁员,甚至“是时候将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了”?

绕了一圈,这不还得回到“废止”上来谈吗?重要的是,这项费用之所以需要废止,绝不是因为有关部门可捞的油水和好处越来越少,而在于建立在“计划生育”这一灭绝人性的政策基础上的惩罚性收费根本就是违背人权价值、毫无公理可言的。人口众多就能成为强制堕胎、绝育的正当理由吗?多生孩子的家庭就抢占了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的资源吗?

这种逻辑不仅可笑,并且放置在中国也说不通。中国人口众多不假,但常常集中在资源优渥的一线、重点城市,而这类城市恰恰也是权贵聚集、资源被其垄断的地带。中国由人引发的问题中,“多”只是一面,而更重要的则是被洗脑之后的公民素质之差。在政府的宣传中,人作为资源的消耗者常常被视为是负面的因素,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力量的贡献者。可悲的是,中国的人口非但没能被智慧的善用,反而时刻遭到利用、甚至是欺凌。此外,真正在中国消耗资源、破坏环境的,也并非是为数众多的老百姓。

遍观世界,以国民为本的国家向来尊重人的自由、赋予人平等的机会。从国民生几个孩子的自由都没有的情况来看,如今的中国实在算不上是一个以国民为本的国家。哪怕不跟它国比,就跟自己的传统相比,中国人也都一直享有着“子孙满堂”的福祉和权利。直到半个世纪前,一顶“超生”的大帽子扣下来,中国人的福气便突然成为了耻辱,人们还要为之受到经济上的惩罚,想起来都觉得可笑无比、荒诞不经。既然如此荒诞,就让它早停了吧!

责任编辑: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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