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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滥用暴力观察年度简报(2015):中共十种酷刑

2015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59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共滥用暴力观察年度简报(2015);中共十种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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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扎竹签:长长的竹签被从指甲下钉入指尖, 使受刑者痛彻心肺。
  • 电棍电击:用电棍电击是警察、管教对犯人最常用的酷刑。他们用高达30万伏的电棍电击犯人的敏感部位。有时用几个电棍同时施刑。
  • 火烫烧烙:此类酷刑包括:用烧着的打火机烧犯人的脸(甚至将眉毛烧秃)、下颌、手背、小臂、大腿甚至是阴处;还有用私制的烙铁或铁棍在炉火中烧红后烙烫犯人的前胸、大腿。
  • 摧残性灌食:灌食中用的是加一点点水的粗盐、玉米糊、刺激性药物、辣椒水, 高度白酒、洗涤剂和粪便屎尿等。为了防止犯人对灌食进行抵制,几乎所有犯人在被灌食的过程中,都被施以各种形式的限制肢体自由的刑具,如捆绑、背铐、重脚镣、坦克帽(限制头部活动的)等。
  • 「死人床」:「死人床」,也称「大字板」。绝食的犯人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
  • 性虐待:警察用电棍电击乳房和阴部。警察对女性犯人进行强奸轮奸,将她们扒光衣服,丢进男牢。
  • 毒打:警察用各种刑具毒打犯人。
  • 水牢:把人剥光衣服泡在脏水里,水深到胸以上,终年不见阳光。受刑时间长短随警察心意,重者死亡,轻者身体浸泡腐烂。
  • 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非常坚定、不放弃信仰的犯人常常被强制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 强制堕胎:为了达到劳教已经怀孕的女性犯人的目地,警察不管她们已经怀孕多长时间,对她们采取强制性堕胎。

 

中国民主党中共滥用暴力观察员 马铁明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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