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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生育观察:高龄孕妇怀胎八月遭胁迫堕胎 网民质疑被拘十日

2015年09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154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林帮转自博讯

(博讯2015年09月08日发表)

高龄孕妇怀胎八月遭胁迫堕胎 网民质疑被拘十日

云南楚雄州一位41岁孕妇向友人求助(网民“赵孟2010”提供)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官的妻子陈女士已怀孕八个月,但被公安局领导胁迫堕胎,否则她丈夫将被迫辞职。广东清远市一名男士向法院起诉当地卫生院拒绝为其新生儿开具出生证明,当地计生办要求其撤诉,否则将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至12万元。而湖南网民肖国军因在网上发帖质疑计生政策,被行政拘留10天。

云南楚雄州一位41岁孕妇的友人、网民“赵孟2010”星期一凌晨在微博披露,楚雄陈女士好不容易怀上二胎,惴惴不安中度过8个月,最近却被老公单位的人举报。夫妇二人本想办法保住孩子,但昨天(周六)老公单位楚雄州公安局多位领导到家“做工作”,希望他们将孩子流掉,否则老公将被开除,而后计生介入,胎儿也将不保。

这位陈姓孕妇写道:“我不会让医生往我孩子身上打毒针,我宁愿去撞车”。赵孟2010”还称,这位可怜的母亲正在陷入绝望,周日下午其老公已决定,明天带妻子将8个月大的胎儿流掉!胎儿5个月大就不得引产已是常识,8个月大,已成人,请问楚雄警方一定要以开除相逼扼杀这条生命吗?请问楚雄卫计委 一定要“一票否决”置这个家庭于绝境吗?

北京一位妇产科方医生星期一就怀孕八个月的孕妇被做引产手术告诉本台,对一个八个月的胎儿,即使是其父母也无权终止他的生命:“这一位产妇怀孕八个月,从医学上认定,这个胎儿已经成活了。属于足月儿,是不能够打胎的,任何人包括胎儿的父母,也没有这个权力。41岁产妇在医学上属于高危人群,在引产时会出现产程延长,高血压危象等危及产妇生命的情况发生。因此是不可以这样做的”。

记者就此致电楚雄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位官员先说没有听说此事,后称,他们也在找这位孕妇:“现在我们确实不知道是哪一个地方的人”。

记者:你们有没有去问过是哪一个地方的?

回答:找不到她的那个网址,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本人。在微博上已经看到了,但找不到她本人,怎么跟她联系。

记者于是致电楚雄市公安局,很轻易证实到这位孕妇的丈夫在公安局工作,但是接听电话的公安不愿对外界谈论此事。他说:“我们市公安局不接受调查,采访,谢谢你们的关心、关注,就这样”。

记者:我找你们公安局领导可以吗?

对方立即挂断电话。上述事件引起中国网民极大的关注,不少人发表议论和感叹。一位“关注民生的法学硕士”写道: 八个月的胎儿已经是发育成为一个完整的自然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所谓政绩比人权还高吗? “广州区伯”写道: 强烈抗议!密切关注!强行引产就是杀人!以计划生育捆绑工作就是侵权!如果楚雄警方以公权力介入就是帮凶!“吃草的九尾狐”称,恶法杀人又要添一例?这是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

本台上周二曾报道,山东临沂计生干部被揭发凌辱殴打“超生”户家老人,追讨十多万元社会抚养费。周三,广东清远市连山县一名男子谢忠倬,在新浪微博发表公开信,严厉谴责连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谢忠倬称,今年6月13日,其妻在吉田镇中心卫生院分娩一男孩,该卫生院却拒绝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8月21日,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到5天,连山县小三江镇计生办就打电话给他的妻子,要求立即撤诉,否则将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从5万增加到12万元。在被拒绝后,计生办数人闯入其岳母家,威胁还将采取查封住房、冻结存款、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

此外,网上还有消息称,本周日湖南网民肖国军,因发表质疑计生政策帖子,被行政拘留十天。肖国军写道:“计划生育”祸害了这么多的国人,共党中央难道不知道吗?错!恰恰是共党中央的主谋。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s://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5/09/201509080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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