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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法轮功:(“四二五”究竟是谁违反了法律?)

2015年08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54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 玉成 转自 真相网

【文/齐治平,真相网转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逾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南海附近的信访办上访,和平地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及当时新近发生的法轮功学员在天津被打被抓事件。

事后,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上访被中共歪曲成“围攻中南海”事件。由于受中共邪党文化数十年洗脑和受中共对“四二五”歪曲构陷的影响,迄今,有些民众仍然认为当年数万名法轮功学员上访是“搞政治”,是“想夺共产党的权”,甚至说什么“我要是中共江××,我也镇压……”

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澄清事实真相,认清“四二五”事件的本质,并深入分析“四二五”事件中到底是谁违反了法律?

一、“四二五”上访起因于中共非法侵害

法轮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传出,迅速洪传至全国和全世界,因功效良好而深受人们喜爱,各项褒奖不断而来。然而,这样一个能使人们身心受益的好功法,却受到中共邪党不断升级的构陷迫害,最终迫使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

(一)法轮功功效显著、广受褒奖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洪志先生先后应各地气功、人体科学研究会等邀请,在中国各地共举办五十四期法轮功面授班,每期约十天。数万人次亲自参加传授班。

“四二五”究竟是谁违反了法律?

一 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参加于北京大北窑国贸大厦举行的北京九二年东方健康博览会。法轮功的治病效果在博览会引起广泛关 注。李洪志先生成为该届博览会中荣获奖励最多的气功师。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日,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览会组委会成员身份参加于北京三 元桥的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会,李洪志先生于十二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七日和十二月二十日做三场报告,博览会后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 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 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四二五”究竟是谁违反了法律? “四二五”究竟是谁违反了法律?

一 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 治疗。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刊登报导《法轮功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康复治疗》,称公安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经调治后 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李洪志先生获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荣誉证书。

“四二五”究竟是谁违反了法律?

一九九六年一月,《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北京日报》刊载四月份前十名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一 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中国《大连日报》载文《无名老者默默奉献》,报导古稀老者盛礼剑因修炼法轮功为村民义务修路一千一百多米的事迹。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 一日,中国《大连晚报》报导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法轮功学员袁红存从大连自由河冰下三米救出一名落水儿童的事迹。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北京日报》报导一名 法轮功学员向科技界捐款十八万元不留名的事迹。一九九九年三月四日 哈尔滨市法轮功辅导总站被哈尔滨市公安局评为拾金不昧先进单位。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日,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政府颁布证书,授予李洪志先生休斯顿“荣誉市民”和“亲善大使”的称号。一九九七年九月,美国《芝加哥时报》刊载《人与科学--法轮功的启迪》连载文章,认为法轮大法启迪了人类对新科学的探索。

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年九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百分之九十七。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十六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中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国青年报》以《生命的节日》为题介绍九八年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上一千五百人的法轮功队伍的良好表现和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并配以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中国《乐山日报》刊登摄影报导,报导有一万三千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的乐山市和眉山地区心得交流会。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国《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导了广州烈士陵园(实际应为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等处法轮功炼功点五千人的大型晨炼及患高位瘫痪、全身百分之七十部位麻木失灵的广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统计员林婵英在炼法轮功后恢复了行走能力。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电视台报导法轮功已传遍欧美澳亚四大洲,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国家广受欢迎的情况,称全世界已有一亿人在炼法轮功。

一 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炼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炼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这样一个功效显著、造福于民的好功法,自然会越传越广,但 即使全中国的人都修炼法轮功,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无论是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道德回升还是对于社会稳定,都是有益的,对任何执政党也根本不存 在任何威胁,理应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才是,可是在中共邪党狭隘的眼光看来,法轮功修炼人数达到一亿人,却构成了对其“权力”的挑战,因此,中共当权者及其 政治打手们,很早就开始构陷迫害法轮功,而且步步升级。

(二)中共不断构陷、升级迫害

一九九二年九月,法轮功 被确定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直属功派。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经中国气功科研会批准,中国法轮功研究会成立。一九九六年三月,法轮功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 会。从一九九六年四月起,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先后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共中央统战部申请成立非宗教法轮功学术团体。中 共中央统战部发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并责令六名发起申请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找发起者谈话,正式通知不支持决定。一九九七年十 一、十二月,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分别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报告,表示不再申请成立社团。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中共喉舌媒体《光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首次公开诽谤法轮功。读此不实评论文章后,法轮功学员纷纷上书报社和有关部门,要求深入调查和了解事实真相,给法轮功以正确的评价,不要搞“文革式”的批判。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无理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一九九七年初,中共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搜集罪证欲构陷法轮功。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就此停止。

一 九九八年五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该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法轮功学员介绍炼法轮功的好处的镜头播放中国科学研究院 院士何祚庥(其人没有学术造诣,是一个政治打手)对法轮功的攻击。节目播出后北京及河北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以写信或直接造访电视台的方式指出节目内容与事实 不符。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北京电视台在了解情况后承认上次关于法轮功的节目是建台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失误,重新播出了一个采访原当事人的正面报导作为更 正。制作不实报导的一名责任人后被解聘。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齐鲁晚报》刊登攻击法轮功的不实文章,济南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到报社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

一 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共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诬陷法轮功,公安部据此对法轮功实行了一系列“先 定罪、后调查”的非法行动,包括对法轮功辅导员的电话、行踪进行监听和监视、破坏法轮功炼功点、强行驱散炼功群众、抄家、私闯民宅、没收财产等。

一 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何祚庥在中国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博览》杂志上发表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再次引述一九九八年在北京电视台用过的已被 证明为不实的例子诽谤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天津法轮功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法轮功实情。几天内计有几千名从法轮功 中深深受益的学员到场陈述法轮功真相。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动用三百多名防暴警察殴打驱散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抓捕四十五人。 部份法轮功学员流血受伤。

正是在受到不断升级迫害的情况下,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万余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轮功学员前往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上访。上访代表提出三点要求:释放天津被捕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

从上述事实可见:“四二五”的起因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主动挑起事端,而是法轮功学员对长期受到中共邪党的政治打手们非法侵害做出的申诉反应。从上访法轮功学员提出的三点要求也可以看出,法轮功学员的要求只限于维护合法的修炼法轮功的权利,对于政治权力和国家政策毫无牵涉。

二、“四二五”整个过程和平理性

“四二五”是和平上访还是“围攻”?对此,让我们看一组现场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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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摄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当天,地点为北京府右街,学员对面的红墙为中南海。图中警察在指挥学员站到指定地点,大部份学员都在安静读书,整个过程秩序良好,城市交通井然。(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发表)

即使是中共对“四二五”所做的歪曲报道中,也不敢说上访学员影响了交通和社会秩序,因为事实真相有目共睹。整个上访过程和平理性,学员离开后地上连纸片都找不到一块,连现场警察都佩服不已。

三、中共邪恶本性和江××妒嫉心理导致迫害

“四二五”当天,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天津被捕学员得到了释放。上访法轮功学员于晚九点左右离开。

就 整个过程而言,法轮功学员开创了中国民众与政府和平对话解决矛盾的良好范例,此举还获得了国际上的普遍赞誉。如果中共当权者当时能正面看待“四二五”事 件,那必是中国幸甚!世界幸甚!遗憾的是,中共邪党当权者江××用狭隘的妒嫉心看待这一事件,认为一万多人去了中南海是对其权威的冲击,因恼怒而失去理 智,决定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当夜,中共头目、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叫嚣“共产党如果战 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内部文件层层向下传达。一九九九年六月六日,中国当局首次非法审讯一百多名参加过“四二五”上访的法轮功 学员。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诬陷法轮功,称“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是一九八九年那 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讲话内容于六月十三日在中共内部秘密传达。

本可以依法和平解决的上访事件,因中共邪党江××的妒嫉本性而出现了逆转。如果中共能尊重法律,中国人接下来的这场大灾难完全可以避免。

四、“四二五”上访完全合法

首先,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

中 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 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因此,人们修炼法轮功,追求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这是完全合法的,修炼权利应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

其次,公民有申诉、上访权利,法轮功学员因受到非法侵害而上访完全是合法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国务院《信访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这种权利。因此,法轮功学员采取上访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诉,说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完全是在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五、上访人数太少,而不是太多

如果一个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应该怎么办?如果一群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们应该怎么办?

显然,如果非法侵害只涉及到一个人,那可能只需要一个人去上访就够了。

但是,如果非法侵害涉及到多数的人,那么是不是会出现多人上访的情况?能说因为多人上访就违法了吗?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非法侵害涉及到一亿人的正当修炼权利,本应有一亿人去上访才对,“四二五”只去了一万人,怎么能说是多呢?哪个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不能去正当维权呢?

譬如强行拆迁事件中的非法侵害,如果涉及到许多人,那么他们有多人去上访就违法了吗?

可见,出现多人上访的根本原因是中共侵害了多数人的正当权益,是因为中共的坏事做过了头才导致了多人上访。中共邪党不反省自身的过错,不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反而倒打一耙,把多人上访说成是“围攻”,这合理吗?

综上观之,“四二五”事件起源于法轮功学员长期受到严重的非法侵害,上访过程是和平理性的向政府反映情况,中共本应依法纠正非法侵害,恢复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可是中共邪党不但不为上访学员解决冤屈,反而加重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这就是“四二五”事件的真正实质。

(写于二零一一年四二五十二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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