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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运动观察:声援香港占中被拘的汪龙被警方“强制收回”身份证

2015年07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7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娟慧转自博讯网

声援香港占中被拘的汪龙被警方“强制回收”身份证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7月23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消息,中国首位因声援占中被刑拘的深圳维权人士汪龙,昨天(7月22日)被深圳警方“强制回收”身份证及居住证,于今天离开派出所。
据汪龙介绍,昨天(7月22日)下午3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的警察到他的住处,要求他上交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深圳市居住证》。由于对方没有告知要上交的法律依据,汪龙拒绝上交。后汪龙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深圳市居住证》被警号061435自称是该所张姓正所长的以“强制回收”的名义拿走并且拒绝归还。此后汪龙又被非法拘禁约20小时。汪龙说,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他开始向向现场冤民普法、启蒙。

汪龙称,1、他从来没有在龙新派出所办理过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深圳市居住证》;2、龙新派出所也从来不是他的户口所在地;3、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深圳市居住证》也不是龙新派出所签发的;4、深圳市公安局给他的书面答复并没有明确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无效状态;5、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给他的书面答复也并没有明确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无效状态。

5月20日,汪龙被告知早在被关押期间,已经被深圳警方注销户口。汪龙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非法注销户口一案于6月30日下午两点半在龙岗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汪龙是中国因声援香港占中运动最早被拘捕的维权人士汪龙,在2014年9月29日深圳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后因检察院不起诉,于2015年4月20日获释。

汪龙曾起诉中国联通公司屏蔽谷歌服务,这项诉讼被称为“封锁Google全球第一案”,2014年9月4日深圳福田法院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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