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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一案远没有结束

2015年07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20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2015年元月爆发并三个月后升级为群体性事件的湖南长沙博沣资产管理公司一案远没有结束。美联社七月十号星期五发自北京的一则报道说,中国影子银行违约产生的阵痛正在中国扩散。。

中国不少官方媒2015年三月纷纷报道,2011年由当地工商局审批成立的湖南长沙博沣资产管理公司,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大约四亿至五亿元人民币的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售的部分大约为两亿元。这些所谓的理财产品因到期无法兑付而使许多人巨大损失。

美联社星期五发自北京的报道采访了几位受害者。几位受害者均表示,他们之所以将前存入或投入湖南长沙博沣资产管理公司这家银子银行或地下银行是因为他们受国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等在长沙的分行员工的大力推荐。这些国有银行的员工要么向受害者极力推荐购买要么干脆直接代售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所谓理财产品。上百名受害者从今年一月到三月几度到政府和那些涉案的国有银行门前抗议和示威,要求涉案国有银行赔偿。

这么大的群体性事件,在长沙工作和生活的博客小树却压根没有听说:

“从长沙的朋友圈、网络上,社会大众和媒体上,我都没有听说这件事。如果影响很大, 照道理我应该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了解到。我在长沙有很多朋友,但却没有听说这件事。 ”

记者网上查阅发现, 自从今年四月二十三号《长沙晚报》的一则相关报道之后,湖南长沙博沣资产管理公司一案似乎从媒体报道中消失,似乎被人遗忘, 彰显中国官方新闻管制的力度。
虽然中国媒体对博沣资产管理公司一案从四月下旬以来“失语”,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寻求问题的答案,即谁该为受害者负有责任。

中国异议人士杜导斌先生星期五表示,虽然受害者也有一定的责任, 但涉案的国有银行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投资的利益、风险和责任应该是连带关系。银行应该有责任,因为他们不推荐银行储户可能根本不知道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 从这点看,银行在误导客户。在误导的前提下, 如果银行还有利益可图,银行的责任是主要的。如果受害者主动找银行购买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那性质就有所不同。”

迄今,涉案的长沙国有银行要么都矢口否认或拒绝承认他们有组织销售博沣公司信托产品的行为,要么说他们银行“不排除少数网点的少数员工私自向客户推荐”。不过,长沙工行参与代售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的一些员工今年三月中旬向媒体爆料说,推荐博沣产品是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促成签约,银行员工会有意淡化风险提示甚至隐瞒风险,重点强调收益,完成上级银行下达任务的受奖励2%;一名受害人对媒体说,长沙工行支行的行长唐某某主动向她介绍博沣的理财产品,称博沣的理财产品“保本保息,无任何风险”,她是自己出于对其行长身份的信任才买了10万元人民币。

美联社星期五的报道援引博沣资产管理公司一案受害者的话说,他们听说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幕后操纵人和实际负责人邓琳已被警方拘押,但迄今还没有听到处置的结果或进展。

记者闻剑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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