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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中国产权观察:上海人权捍卫者蔡晓红出狱,百多访民迎接

2015年07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85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钟焕报道)2015年7月6日,被上海浦东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判1年的人权捍卫者蔡晓红刑满出狱,上海百余访民到浦东看守所迎接,高呼:“蔡晓红英雄!”

众人随即来到迫害蔡晓红的元凶之一——曹路镇政府前,抗议谴责其违法抢了蔡晓红的宅基地和强拆房屋,还迫害她坐牢,然后到饭店为她接风。蔡晓红家的遭遇,完全印证的民众流行说法:“从前的强盗在山上,现在的强盗在机关”。

《宪法》规定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要依照法律规定,但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不依法律规定,而是依政府规定,实施强征强拆。政府的这种行为明显违法犯罪,就是强盗行为,蔡晓红勇敢地占领本属于自家宅基地和已被非法强拆而被非法建造的房屋,这就如同从强盗手抢回被抢的财产,不仅完全合法,且还属见义勇为,所以百多访民高喊“蔡晓红英雄!”

2015年2月11日13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蔡晓红被“寻衅滋事罪”一案,当审判长陈星问蔡晓红是什么罪名时,蔡晓红举起带着手拷的双手气愤地说:“共产党抢了我的房子,还要抓我坐牢”。

蔡晓红原有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永乐村谢家圈46号的农村宅基地私房被区政府强拆,证据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浦府强通字(2006)第60号《强制执行通知书》。

蔡晓红上访8年无果,于2014年7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7月21日又被以同样罪名执行逮捕;同年11月20日下午3时30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蔡晓红身陷囹圄,其母亲顾妙玲多次到人民广场为女儿举牌喊冤。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政府明目张胆地霸占我老百姓的农村宅基地和强拆私房时理直气壮地说:“土地是国家的”。在中国:为什么政府“自说自话”强拆老百姓的房屋不算违法犯罪、政府不受法律制裁。而至今未得到任何安置补偿的蔡晓红“自说自话”住进安置房却被上海浦东公安当局认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抓你进牢房,能强拆你房子也能强迫你穿上囚衣,押送到法庭判刑成为罪犯,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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