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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腐败观察:“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2015年05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02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峻、张华转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再次证明我们说的“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司法执法合作,统筹国内外资源,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首名红通嫌犯今日落网

戴学民,红色通缉令号码A-19/1-2002,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近期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详细>>>

“猎狐2015”首次从希腊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2013年4月底,衢州百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与家人前往塞浦路斯后一直未归,并将非法集资的4000余万元资金和从银行获得的400万元贷款一卷而空,浙江龙游公安机关随即对其上网追逃。此后,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某批准逮捕。去年10月,经前期深入工作,在公安部积极协调下,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腊雅典机场被当地警方依法扣留。公安部立即启动引渡程序,通过办案单位提供的充足证据和法律依据,希腊法院最终裁决同意将其引渡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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