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二等公民观察: 9部委通知: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规定

2015年04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7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各地设立的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的涉及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手续,要按照“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方便办理”的原则进行简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明确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符合规定保留的收费,要按照尽量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通知》强调,有关机构为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提供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免费为求职登记的农民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为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管理,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农民工参加的技能性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

中国网  2004年8月4日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