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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忠:中国大陆境内基督教会和基督徒遭受政府逼迫的 2014年度报告4

2015年03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89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永忠转自博讯网

三. 中共以打击“邪教”名义清洗基督教异端,同时趁机扩大打击家庭教会

2000年和2005年,中国公安部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 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档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其中包括呼喊派、全能神教派、全范围教派、门徒会、三班仆人等基督教异端 。

按照现代文明社会通行的准则,有限政府没有权柄界定那种信仰是邪教。因为信仰自由是公认的符合普世价值的人类第一自由,而中共统治集团是无神论组织,一个无神论的政权去规定哪些信仰属于邪教信仰,实际上就是一种信仰钳制。也违反了现代政治政教分离的原则。从中共打击所谓“邪教”的实践来看,也证明了这样的做法实质上是清除迫害思想信仰方面的异己,是一种宗教迫害行为。

中共政权从建政以后,一直视宗教为异己力量,以打击邪教的名义长期迫害宗教信徒。2014年5月28日,在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发生六名全能神信徒殴打致死一名女性,中共媒体大肆宣扬,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洗异端邪教的专项行动。

到2014年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在这场“反邪教”专项斗争中,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抓捕了两万名以上的宗教异端信徒。其中,已经审结和判刑的有一千一百多人。目前,这一行动还在进行之中。

中共地方政府还以打击邪教的名义大肆迫害家庭教会及信徒。从公开的山东曹县、四川凉山、湖南洞口等地的教案来看,中共政府都采用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迫害家庭教会牧师、传道人和平信徒。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全面清洗“邪教”专项斗争首先是一场政治斗争。对于被抓捕判决的信徒而言,多数案子的处理超越了法律程序。很多审判是秘密审判,很多被告不能请律师或只能接受政府指定的律师。政府恐吓、施压这些被告的家庭,因此很多案件不为外界所知。这也完全说明了中国大陆是“有法制而无法治”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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