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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福建宁德:一个残疾寡妇与乡霸的八年抗争

2015年01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54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转自中国网

一块从父亲到我们耕作使用了几十年的土地,却被恶人强行霸占长达8年;一个寡妇拖着残疾身躯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投诉就是8年;一件普普通通,轻轻松松就可以解决的小事情,却让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的官老爷们一拖就是8年……8年,足以让中国人民把侵占国土的日本鬼子赶出中国,而我,却只能在求告无门,维权无路的情况下,借助网络,求得大家的帮助与支持,跪求有关部门还我一个公道。
还原事实,耕作使用有据可查
本人叫陈钗钗,女,现年45岁,残疾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人,现住三都镇外渔坛村张厝里自然村,丈夫张孝林于2001年病逝。我父亲张国春于1952年土地改革时,分到位于三都镇外渔坛村张厝里自然村村口的四块农地(此地上边有块虎状巨石而俗称白虎鼻),有当时福建省宁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第05203号土地所有证为凭(见附件),另我家在白虎鼻有片山坡地,该地块自土改以后的五十年来,都由父亲和我们两代人在连续耕作使用。九十年代初,飞鸾至城澳公路修建时,该公路从地块中间穿过,使该地块分为路上路下两段。2001年丈夫张孝林去世后,因生活困难,无户居住,还曾在此处搭建木屋栖居多年。对此,我村村民,老生产队队长张孝良等,以及村委会都有提供证明材料。
祸不单行,遭遇恶人强占土地
父亲和丈夫去世后,我艰难的靠着这点土地生活着,但是,从2006年开始至今,相邻的城街村人阮克明,冯元宝,崔应辉以开发区建设中有土石堆放到该地块为借口,对我权属的使用面积共三亩多的地块销作平整后,就公然占据为己有。他们在该地块上建起三间木屋,放上鲍鱼桶,擅自把部分地块出租给他人办鲍鱼公司,并在该地块的海岸收取船舶停靠费。
在与三人交涉过程中,阮克明,冯元宝答应如果其他人归还侵占我的土地,他们也就归还。但崔应辉凭着其横行乡里的恶势力,欺负我这个弱小的残疾人,拒绝归还我被其侵占的土地。在崔应辉,马孝斌强占该地块期间,本人多次与他们交涉,进行追讨,他们却以“那里是山坡地,没什么用处”,“那地是我填方平整的”等为借口,继续进行强占。崔应辉,马孝斌财大气粗,更是纠结一班社会人员,横行乡里。我是死了丈夫,双手残废的残疾妇女,我的儿女也是老实贫穷的农民,势单力薄的我们面对恶势力无计可施,根本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行使自己的权益。八年多来,崔应辉就一直占用我家上述土地,进行私自经营使用和出租。
无人过问,各级公仆一拖了之
几年来,本人多次想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建筑,崔应辉,马孝斌却纠结一伙人威胁我雇佣的运砖石拖拉机师傅,说“你若敢将砖石运到这块地上,就将你的车推到海里填海”。并动手进行武力威胁。拖拉机师傅迫不得已将已运到的石头低价贱卖给崔应辉。
从土地被恶人侵占开始,我就多次向村委,政府部门,法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领导反应情况,我也记不清跑了多少回,反映了多少次,请求他们出面协调解决,却换来的是各级“官老爷”的拖字诀,不知道这些“官老爷”是不是和那几个恶人有啥猫腻,或者是领导们都在忙个人升迁等大事,居然让这件不起眼的小事一拖就是八年。
受崔应辉的威胁,以及相关部门的冷漠,我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也不能耕作,只能任凭崔应辉,马孝斌一伙继续侵占我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剥夺我们的农田。我们是绝对的弱势群体,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土地被恶人强行霸占,我们所在的政府部门也不管不问,这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吗?我一个身患残疾的寡妇维个权咋就这么难呢?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祖辈种田,没了土地我们以后生活怎么保障?我们要耕地,我们要生存,为了咱农民的合法权益,跪求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这起欺压农民事件久拖不决背后的猫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希望各位网友能关注一下,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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