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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 五项措施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2014年09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86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中国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6号宣布,国家将从五个方面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一是以往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职业工种限制、专为外地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以及各种针对农民工和使用农民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一律取消;

二是城市的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

三是要把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纳入政府的整个技能培训计划中,不断提高农民进城就业能力;

四是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为农民工就业搭好桥梁;

五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合作,要在资金安排、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于法鸣:“必须为农民工进城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农民工在城里跟在家里一样。” (央视国际)

我国将进城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26日表示,中国将彻底清除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门槛”,将进城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他说,政府将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从原先的以数量扩张为主转变为数量和素质并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是在26日召开的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这番话的。

张小建表示,今后农民进城务工就业要从数量扩张为主转为数量与素质并重,做到就业与培训有机结合;要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引导服务与市场监管并重,促进劳动力有序地跨地区流动;劳动力输入地与输出地要进行全方位的多层次对接协作。

近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着力强化对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就业服务,积极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 (新华网 记者 黄全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工获政府免费就业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26日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表示,与城镇劳动力一样,进城农民也将获得政府部门免费提供的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据悉,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全面清理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包括专为外地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职业工种限制等,以往专门对跨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行的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将不再实行,代之以城镇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

在职业培训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政府出钱购买培训成果的做法将进一步推行,通过部分补贴来调动农村劳动力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人民日报 白天亮)

我国将废止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证卡管理”

以往专门对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实行的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将被废止,今后我国将对这一群体实行与城镇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是在26日召开的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

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正成为我国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召开的此次会议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围绕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在输出地将扩大劳务输出与强化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在输入地将开放公共就业服务与维护合法权益有机结合,通过输出地与输入地管理服务培训工作的全方位对接,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权益有保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6日作出的统一部署,近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坚决清理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同时,将重点检查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职业工种限制、取消专为外地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和使用农民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的落实情况。以往专门对跨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行的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将不再实行,代之以实行与城镇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

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地方流动就业的人数已超过9800万,是1990年1500万的6倍以上。“但从当前情况看,农民进城就业仍面临打工难、维权难和发展难,就业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张小建说。

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尚有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而根据有关方面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将在7年内对拟转移的6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新华网 记者 黄全权)

中国网综合报道 200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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