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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问题观察:童大焕:财产权匮乏是中国农民贫困之根源

2014年08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230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明威转自博讯网

在中国农村,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你连说理的地儿都没有。

一位网友「mushroom-罗」私信我,说老家在江西高安新街镇协塘大队洞里村,父亲罗会牛。现在老家一占地90平米、平时放些柴火杂物之类的老房子被村委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强拆,但其周边房屋并未全拆。村委给出的条件是:如果不再建的话,就补偿50元一平米(合计4500元);如果再建的话,重新划块地,全部统一120平米,每平米缴交村委120元,合计交给村委14400元。更麻烦的情况还在于,你自己的房屋被人强拆了,重新买了地还不够,还一定要自己重新建房,不能闲置。 「我们姐妹三个,都出来了。也不愿在老家建房子。就是觉得自己家的财产为什么别人说拆就拆,跟强盗没什么区别。老家离城市较远,在现有制度下土地也不值钱,父母就是为了心里这口气。看了您一些书,『土地集体所有』真是万恶,其实就是村里几大家族(兄弟多,以拳头说话)私有。老百姓没有任何反对的权利。」这种做法,说白了就形同没收你的宅基地。这块宅基地及其房屋,是当事人父母30年前从本村一老人手中购得,拥有土地使用证。其父母没有在强拆手续上签字。

「问了市里面相关领导,上面没有具体政策,都是各村自己弄。现在我父母要求就是:补偿我也不要,拆也可以,但必须划出同样面积的地给我家做宅基地。请问碰到这种情况咋办?村委能以『土地集体所有』没收宅基地吗?」

法律上讲,村委会当然没有没收村民宅基地的权力。像这种事情,如果放在中国城市,别人的房子你要强拆,最坏也是给一笔可观的补偿,或者返还几套房子。放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法治国家,未经主人许可敢拆房上梁,一枪击毙不偿命。

但在中国农村,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你连说理的地儿都没有。尤其是如果是被「代表」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村委会强拆,你不知道衙门八字门开何处!这一切,只因为中国农村的土地、房屋是村「集体所有」! 「父母老实巴交一辈子,辛辛苦苦把我们三养大都供着上大学。现在他们需要我们这些上了学的女儿时,发现即使你懂法也没有用处,比不过『拳头』,真是一种悲哀。我了解了周围村庄的一些情况,所谓的宅基地『集体所有』,其实都是村干部『私人所有』,他们说怎样就怎样。」

是的。这种情况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任何名义公有事实上几乎都是干部私有官僚所有。法律上,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居民自治组织,城市业主委员会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大家想一想,如果赋予城市居民业主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一样的权力,业委会成员可以随他们的意定价出租、出卖或收走小区内任何人家的房子,这个世界是不是会乱套?是不是天天因此充满杀戮和仇恨?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种情形,在中国农村已经实施了几十年,至今丝毫没有改变的迹象。农村只能凭民间传统的道德力量维持基本的稳定与平衡。一旦遇到流氓治乡流氓治村,农民没有任何抵抗之力。这是中国农民苦、农村困、农业危的根源。

城市居民的房子因为有独立财产权,可以向银行按揭、抵押贷款,可以自由交易卖给世界上任何独立个人或法人,换句话说,可以把死的不动产随时变现,变成他们纵横世界的「可动产」。中国农民的土地、房屋和宅基地,因为是「集体所有」,不能与村民之外的任何人进行交易(本村村民都有宅基地,事实上此规定基本等同于禁止交易,当然禁绝不了地下交易),不能向银行抵押贷款,只有等待被「没收」或者被敲骨吸髓的命运。所以村民们哪怕像本文开头三姐妹一样,一家人都要离开村庄了,村里的土地、房屋等财产非但不能变现,变成她们进城创业、买房的资本,反而要被村委会再度剥夺:随意拆掉你的房屋不算,如果要保一块120平米新的宅基地,还得向村委会缴纳14400元的买路钱,还得把房子盖回去。按现在农村的建房成本,一平米800元毛坯少不了吧? 120平米将近10万元(一层)。也就是说,为了保住这价值14400元的宅基地,你得付出至少10万元的代价!否则,宅基地收回补你4500元!

不仅土地、房屋的产权是这样,矿产、森林这些世界各地都是附属于土地所有者权利的重要资源,在中国当代史上却是法律上一个「国有」二字就轻轻松松变成了官僚所有。发现了矿产、茂密的森林,当地农民不能开采,外来机器却轰隆隆开进来。矿采空了,有些地方整个村庄都塌陷了,房屋倒塌,活水枯竭,田园荒芜,发财的人走了,灾难留给了村民。乡村干部则在「管理」中参与分赃,出卖村民。矿产、森林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和管理矿产资源开发,谁就是国家!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主事人——他们可能就是出卖村民的乡村干部。一吨煤35元至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分享税收收益呢?纸上画饼而已。

所以,在一个「集体所有」、「公有」的村庄和国度里,村民贫困、公民贫困是必然现象。因为他们连最基本的财产权都没有。没有财产权的人们,本质上和奴隶有什么两样呢?当下中国的城市居民,三代以上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但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命运有如霄壤之别。中国农民一点不傻不笨,他们之所以穷,因为财产权贫困!农民不需要政府任何恩赐,只需要把他们应有的土地与农房财产权、矿产与森林财产权以及自由迁徙权还给他们就足矣,至于社保,本质上都是自己积累——2014年7月30日正式公开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于50万人口以上城市农民落户都有上限形式的社保年限要求,意味着不缴纳社保的可能永无落户城市希望,城区500万人口以上城市落户更难;至于金融权利,有了财产权利自然会有金融权利。

来源: 东网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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