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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刘正有:中央政府的严禁令也保护不了农民利益

2013年12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603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关于四川省自贡市红旗乡土地问题的举报信

国家主席胡锦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纪委书记吴官正: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

你们好!

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政府对违法乱占农民土地行为,从03年至06年连续发出“三令五申” 禁令,不可谓不重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土地违法中,侵犯农民利益现象严重。”笔者出生在自贡农村,具有既是受害者也是观察者的双重身份,对农民失去土地、集体资产流失、私有财产被侵吞等侵犯农民利益现象涉及到的政府违法深有体会。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我将自已亲身经历和调查的自贡政府对中央政府严禁令的执行情况,向主席、总理、书记、部长作简要汇报:

一、失地失房农民的诉求与市政府的解释

自贡市失地失房农民坚持12年,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反映、起诉、上诉自已的冤情,迄今未果。失地失房农民的诉求如下:

1、要求给付土地补偿费。市政府征地1.5万亩,没有上级政府任何审批文件,征用土地协议书迄今村民都未见到,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迄今政府未给农民一分钱土地补偿费。

2、要求办理社保、医保。国务院规定,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纳入社保、医保范围,政府为什么迄今不予办理。

3、要求增加生活费。农民失去土地后,政府给老、幼每人每月生活费97元,由于各种物价飞涨,无法保障最低生活。

4、征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费,国家政策规定是“拆一还一”,而自贡政府的土政策却规定为“拆七还一”。失地农民要求政府依据国家政策,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同意接受自贡市政府实行的土政策。

5、要求上级政府严查征地、房屋拆迁中涉及集体和私有财产流失和被克扣、被侵吞等腐败问题。自贡市政府在红旗乡征地1.5万亩,获利50亿元,侵吞拆迁补偿费:1.7亿元。

6、要求上级政府严查并处理违法行政和枉法执法的责任人。查处随意动用公权力对主张权益的农民和农民代表人进行的监控、拘传、暴打、拘留等侵权事件。

以上这6个诉求,是农民长期坚持的共同诉求,也是人民群众遭受不公后反应最为强烈和不满的心声。

针对农民的正当诉求,市政府官员的解释如下:

1、关于征地:征地审批与不审批是政府之间的事,农民无权过问。土地补偿费,已经用于农民安置费和生活补助费。土地是国家所有,不是农民所有,全征土地属于国家不属于集体所有。

2、关于社保、医保问题: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

3、关于生活费标准:要求增加生活费尚无政策规定,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给予规定。

4、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双重标准问题:失地农民转为了城镇居民,但你们原来就是农民,就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拆迁补偿标准,拆一还一政策。

5、关于要求严查问题:帐目因年久遗失或涨水被淹了,你们怀疑政府官员有贪污的问题,有证据吗?

6、凡是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正常施工,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警察就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也是警察的职责,你们不服,可以向上级依法去告。

自贡市政府对农民的诉求给予如此解释,也是长达12年不予解决的理由,还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与支持。为此,也是上级政府的调查组和督察组赴自贡不深入失地失房农民中去进行调查的理由。如,03年6月15日,省政府派出了调查组,对高新开发区征地情况进行了调查,其结论为:“对(自贡)高新开发区 1992年以来征地补偿依据、补偿标准、以及补偿实施情况调查表明,高新开发区依法、按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了补偿,但是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具体操作不规范、不仔细、未严格按法定程序运作,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细致,拆迁安置后期工作不力,对周转过渡户关心不够,影响拆迁过渡户正常生活等问题。”四川省政府的结论和市政府的解释一脉相承,上下级政府达成共识,否定了农民的合理、合法诉求。对农民反映疾苦的呼声,官方有官方的解释,造成农民长达12年的抗争。自贡农民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合理、合法的诉求被彻底堵死了,造成03年5月至06年8月三年内连续发生“5.20,6.20,6.23, 6.24,7.4,4.20,6.28,6.29,6.30,7.18,7.19,7.20,7.23,8.3,8.22”15起群体抗争事件。其中近期发生的9起暴力镇压护地农民群体事件,涉及政府官员、警察与涉黑人员共同联手向护地农民施暴,先后被殴打致伤约15人,住院抢救5人,拘留6人,警察和涉黑人员扬言:只要农民不老实认罪,阻扰正常施工,就注射爱滋病毒针。详见06年6月2日我在《觉醒了的农民全面保卫土地战纪实》(简称:觉醒)和2006 年7月24日《自贡市失地农民:再次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关于官黑勾结暴力征地和青苗补偿案的紧急求救信》(简称:求救信 )。

二、中央对土地下严禁令、地方政府疯狂卖土地

2006年6月29日,自国资公字(2006)05号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公告。(详见扫描件全文)共计6宗地,编号:14号、15 号、16号、17号、18号、19号地块,于2006年7月18日和8月1日,先后在自贡市地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内举行拍卖。7月19日《自贡日报》登载全文如下:

本报讯,昨(19)日下午3时25分,随着拍卖师的一声锤响,位于我市汇东丹桂大街中段东侧的“金牌”地块、有绝版“地王”之称的14号宗地,被市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每亩180万元的最终成交价抱走,创造了我市国有土地拍卖价最高历史纪录。

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面积达63.0836亩的“地王”,是我市的黄金口岸,也是汇东地区的核心地段,规划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这块“地王”也曾因种种原因两次流拍。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地产交易中心大厅看到,由于绝版地块的亮相,不足200平方米的交易大厅早早地就被前来参与竞拍的商家挤得水泄不通。当拍卖师报出起拍价每亩100万元后,泰丰集团首先亮牌每亩120万元,随后,远达集团、英祥集团、天健公司竞相报出竞买价格。经过16轮的激烈竞争,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每亩180万元的价格竞得绝版“地王”,总成交价达11355.048万元。远达公司董事长张远平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对记者说,自贡正在加快大城市建设,集团不再错过良机,抽调资金打造好“金牌”地块,将其建设成为自贡高档住宅小区。

随后,市地产交易中心还以总成交价为111.6181万元、1883.5935万元和532.9224万元,成功拍卖了位于自流井区东兴寺盐店街居委会12组、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南侧和城南粮库东北侧地块。

报道中所说的14号宗地是原桂花村4组的土地,面积达63.0836亩的“地王”总成交价达11355.048万元。为保卫这块土地,桂花村4组全体村民男女老少共同选举5名代表人与政府讨价还价,最终村民被迫无奈,不得不违心地同丹桂街道办事处签署协议,全文如下:

协 议 书

甲方:丹桂街道办事处

乙方:原红旗乡桂花村4组

为了妥善解决原红旗乡桂花村4组群众反映自贡市丹桂街中段东侧14号拍卖宗地方面的有关问题,甲方受有关方面的委托,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群众提出的自贡市丹桂街中段东侧14号拍卖宗地范围内的一切遗留问题作一次性解决,由甲方负责协调组织资金5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一次性补助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合理分配给群众。(名单及金额发放表应上报甲方)。

二、乙方在协议签订以后,必须负责做好该组全体群众的工作,确保自贡市丹桂街中段东侧14号拍卖宗地建设正常施工,并从2006年9月16日起,确保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挠该范围内各项施工建设。

三、甲方负责于2006年9月22日前将资金5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整)支付乙方。

四、本协议履行后,乙方不得再以自贡市丹桂街中段东侧14号拍卖宗地用地为由,再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乃至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代莉苹(公章) 群众代表:吴国威,梁勤,王得芳

王典君,曾淑琴

2006年9月15月

自贡红旗乡桂花村4组,人口502人,耕地约500亩,有一块土地面积达63.0836亩的“地王”(前述14号宗地),位置就在市政府办公大楼旁边,在市长们的眼皮下闲置抛荒12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03年6月12日,经央视曝光的闲置土地)。06年7月19 日,该14号宗地,每亩土地成交价180万元,合计总成交价达11355.048万元。然而只给了村民55万元。温总理指出:土地出让金,大部份返还给农民。桂花村4组代表提出要求:政府拿其中1亩的价格即180万元给村民。官员不同意,官方一口价55万元,不增加补助金。06年9月22日,该村村民人平均分得1100元钱封口费就被摆平了,如今开发商已开工建商品房。市政府说农民提出的要求过高,政府无法满足农民。他们也不给出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办法。以上补助费数字明明白白,究竟是农民提的要求过高,还是官员贪得无厌!试问,这份协议书中的甲方是受谁委托?甲方不是用地单位,街道办事处来签署协议,合法吗?这是否属于在中央严禁令下顶风违法占地,还把农民当乞丐来打发?该协议书1至5条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违法问题,望大家给予指教。

三、觉醒了的农民保卫土地终失守

2006年3月,我把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和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06年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先后出台的有关规定、中央政府的严禁令等复印给了红旗乡和其他乡的失地农民。各乡、村、组的代表人召集农民集中学习中央政府最新的严禁令,在全市各乡掀起学习《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的高潮,农民觉醒了,男女老少不顾百年不遇的酷暑,冒着室外气温达到约50度的炎热,保卫赖以生存的土地。然而,自贡红旗乡守护土地的农民最终被强权镇压下去了。

农民失守的主要原因是:由市政府主导并周密策划了一套软硬兼施的行动计划方案,并由“高新区”管委会实施,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司法等部门配合,警察、涉黑老大积极联合行动,上下级紧密配合。不择手段,不惜采用谎言欺诈、收买、镇压等等方式,实施了一起又一起暴力占地事件。

其一:谎言欺诈。征地不说土地补偿费,改为村民困难补助费。白果村8组剩余约70亩土地,官方一口价:38万元;白果村7组,剩余约100亩土地,50万元。不管村民接受不接受,就只给那么多钱。8组人平均1000元,(9月12日村民最后一批领了钱),7组人平均1400元的封口费,(9月10日全部领了钱)。

其二:收买。农民中没有多少人识字的,更没有多少人懂政策、法规。政府只准农民选5个代表人与其谈判,官员就用金钱收买这5人,帮助他们出卖其他几百个村民的利益,充当“汉奸”。当村民们发觉自已选出的代表人出卖了自已的利益后,村民们就召开大会罢免被收卖了的5个代表人的资格,政府官员坚决不同意罢免。村民的罢免权利被剥夺了!(详见《觉醒》。)

其三:镇压。从06年6月28日至8月22日,即是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先后发出严禁命令,重拳出击违法征地的高潮期,市政府主导并组织了庞大的警察和涉黑人员,联手以暴力方式镇压守地农民,连续发生了“6.28,6.29,6.30,7.18,7.19,7.20,7.23,8.3,8.22”等9起群体守地事件。警黑联手,群拳加重拳,击倒了护地村民!先后有黄树明,邹其万,程庆咸,黄光宗,刘正有等5人被打伤后送医院救治。此外,更为恶劣的是:1、还有官员给医院打招呼,叫医生不给被打伤的村民给予药物治疗、要求医院强行让被打伤的村民出院或不接收伤者,先后导致没有得到医治的村民约12人致残; 2、无辜的守地村民被暴打受伤后,政府既不出面解决,也没有相关部门或人员来支付医药费;3、暴打守地村民的恶警及涉黑人员迄今消遥法外,反而行政拘留村民6人(黄光宗、陈守林、李茂奎、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人,详见《求救信》)。此案6人于7月22日同时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状告警察。一审法院要求分案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于是,村民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06年6月至8月,市政府在2月内摆平了7个村组的土地约1000亩。官、黑扬言:要给村民“注射爱滋病毒针”,抓村民“要判刑3至5年劳改”。村民被震摄住了,有许多的村民见护地无望,被迫放弃主张自已的权利。

据不完全统计,从05年至06年,自贡市政府采用以上各种手段先后摆平的村组有:红旗乡白果村8组,7组,9组,10组,6组,5组,2组;会溪村2组, 5组,6组;桂花村4组,3组,5组,6组;大岩村2组,4组。共计16个村组,失去剩余土地约3000亩(先圈地、后使用)。在市政府的“困难补助费”、警察、涉黑老大联手施暴下,红旗乡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被个个击破、分化瓦解。农民保卫土地战彻底失守。迄今,自贡政府仍在疯狂的违法乱占耕地,农民面对权势利益集团显得无可奈何,国家法律面对权力犯罪也显得苍白无力,人民群众只能流泪悲叹:中央政府的严禁令,也保护不了农民利益!

为此,特再次请求国家领导人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尽快派员到自贡调查,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严肃处理自贡征地腐败案,切实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盼复!

举报人:刘正有

2006年9月28日于自贡出租屋

联系电话:0813-8791056

声明:

1、经中央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对本举报信内容调查核实后,若发现本举报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本举报信再次抄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张学忠、张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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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官亦商的汇东股份有限公司
图片1:这就是亦官亦商的自贡市汇东开发区政府和汇东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同时就是公司总经理。非法倒卖土地1.5万亩,获暴利50亿元的黑洞就出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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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自贡市政府办公大楼及紧邻在它旁边被闲置12年的土地。这块地编号为14号宗地,于2006年7月19日以180万元每亩拍卖,被称为“地王”,现正在开工建设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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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3:白果村七组保卫土地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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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4:2006年6月28日,警察与白果村8组守护土地的农民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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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5:2006年6月28日,白果村8组村民代表黄树明被警察打伤后入住自贡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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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6:2006年8月3日,涉黑人员在警察眼皮底下殴打白果村8组的护地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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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7:2006年8月3日,白果村8组村民程庆咸在警察眼皮底下被涉黑人员打倒在地,浑身上下被泼上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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