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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1)

2013年12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135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民营企业目前是中国重要的经济支柱。无论在民营企业的数量,还是其对GDP、就业以及技术创新(以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衡量)的贡献,都超出了国有经济。

到2011年底,中国有967.7万户私营企业和3756.5万户个体工商户。单单这两类民营企业就占据了压倒性多数。2011年民营企业就业人口是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的近四倍。民营企业的GDP贡献大约在50%以上,50%-60%之间,如果考虑到影子经济的影响,则民营企业的GDP贡献还要大。

民营企业(含个体户)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占全国城乡总就业人口的比例是逐渐提高的,2011年达到23540万人,占城乡总就业人口的比例达到30.8%;而国有企业就业人口占比是缓慢下降的,2011年只达8.8%。单单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来衡量,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也据支配地位。201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总数为131986件,占65%。其中单单私营企业的有效专利发明数就达41366件,占26.1%,该数量是三类“国”字头企业(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有效专利发明数的2.5倍。

目前民营企业的税收贡献在某些名义指标上高于国有企业,但在另外一些名义指标上低于国有企业,但民营企业的实际税收贡献也超出了国有经济。中国的大量税收是间接税,其税负是可以转嫁的。比如很多国有企业集中在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实行行政垄断,其价格也是行政垄断定价,往往是偏高定价,典型的有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对这些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主要转嫁给了中下游的民营企业和消费者,或者说其“税收贡献”应归功于这些民营企业和消费者。

但是,根据一些调研结果,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仍然不容乐观,它在近年来总体上有所恶化。其根源是多方面的,有着制度原因、市场原因和自身原因。

首先是体制原因:一是从法律和政策规定上看,民营企业的地位仍然较之于国有企业要低,私营经济的地位也比公有制经济的地位要低;二是民营企业的法律安全问题所有加重,比如政府在煤矿业的结构调整是以牺牲私营煤矿业主的基本权利为代价的;三是宏观经济政策变动频繁,主要是保增长,但是政策变动往往侵害到民营企业的产权,比如信贷控制和金融抑制政策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四是汇率的大幅上调影响到大量东部民营企业的生产成本与出口;五是劳动合同法的推行、社保法规和环境法规的强化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成本;六是行政垄断力量近年来越来越强势,限制了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七是民营企业税收负担总体上比较重;八是很多地方各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对企业经营各种名目的侵扰增多。

其次是市场原因:一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外需减少;二是欧美国家与中国的贸易摩擦较多,反倾销等措施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出口造成一定的冲击;三是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竞争性行业工业产品价格总体上趋于下降,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和其他成本上升,由此引发东部沿海地区制造业危机;四是总体经济下行,企业之间“三角债”问题严重,在许多地区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或者断裂,经营困难;五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外地企业在中西部的经营甚至遭遇“关门打狗”;六是很多企业面临产业转移或者产业升级,但面临资金和资金瓶颈。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加剧了其转型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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