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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彭水词案有了说法 莆田林国奋诽谤案何日平反

2013年11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260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田开启民主法治时代侵害自由恶劣先例

最近,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的短信诽谤案,秦中飞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打油诗《沁园春•彭水》,却以涉嫌“诽谤罪”关进看守所,40多人受到牵连。有关公检法部门认定诽谤了前任县委书记、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事情经披露全国一片惊呼!和谐社会不是让百姓闭口!让贪官横行!
“诽谤罪”,这种莫须有的罪,在这些年早已有之.《半月谈》2001年7月25日14期报道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 竟被以罗织诽谤罪名判刑入狱:
1996年11月4日,林国奋接到梧塘镇一位干部的电话,他向林提供了有关县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犯罪的一个重要线索。两天之后,林国奋就被抓进了拘留所。接下来是3天3夜通宵达旦的审讯。阵容强大的专案组成员轮番讯问,要他招出举报的同伙、后台、经费来源等。当林据理为自己的行为辩白时,办案人员扔出了他们的杀手锏:“别张狂,这是奉市委领导的命令抓你!”当林不按他们的旨意作答时,办案人员就威胁说:“不配合就给你苦头吃,叫你一天换一个号房,让犯人来整死你!”

林国奋一案,当时是作为重大政治案件查办的。捕前市有关部门已秉承主要领导的旨意,组织大批人马对有关写举报信的“嫌疑人”进行盯梢、跟踪、查笔迹、查向北京通电话的记录、监听电话等。但在具体办案时,他们却以查“经济问题”为借口,翻出3年前未作结论的陈年旧账,强行把一些“经济问题”扭曲或夸大,扣在林头上,其中有许多证据竟是孤证。 1996年12月27日,莆田县检察院指控林“对现实不满、诽谤县、市主要领导人”,并以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诽谤等罪名提起公诉。
莆田腐败的存在,对腐败的不满乃至反映、举报,是每个有良知的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贪污受贿查了3年都无结果,不过是陷害的遮羞布!
此时的莆田政治高压态势使得当地几乎无人敢站出来替林国奋说话。莆田法律界的元老、70多岁的原市法律顾问处主任刘恺行和恒升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新云替林国奋作了无罪辩护。指出:《起诉书》指控被告犯有贪污罪、受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扰乱社会秩序罪,有罪名无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指控诽谤罪之刑事诉讼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然而,12月30日开庭这天,将他判刑6年的判决书已事先打印好了。
现在,彭水词案有了说法,赔礼道歉又赔偿,而林国奋诽谤案在全国与论哗然后,至今福建莆田当局不于平反!因此,对"林国奋扰乱社会秩序、诽谤案"和“彭水词案”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平民百姓不能再让其一而再地开启民主法治时代侵害自由的恶劣先例。

最近,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的短信诽谤案,秦中飞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打油诗《沁园春•彭水》,却以涉嫌“诽谤罪”关进看守所,40多人受到牵连。有关公检法部门认定诽谤了前任县委书记、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事情经披露全国一片惊呼!和谐社会不是让百姓闭口!让贪官横行!
“诽谤罪”,这种莫须有的罪,在这些年早已有之.《半月谈》2001年7月25日14期,报道莆田梧塘镇党委书记林国奋,举报市、县委主要负责人的腐败事实,竟被以罗织诽谤罪名判刑入狱。福建省莆田的腐败大量存在是事实,对腐败的不满乃至反映、举报,是每个有良知的党员、干部、民众应有的责任,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权利。
现在,彭水词案有了说法,赔礼道歉又赔偿,而林国奋诽谤案在全国与论哗然后,至今福建莆田当局不于平反!因此,对"林国奋扰乱社会秩序、诽谤案"和“彭水词案”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中国的平民百姓,不能让贪官们一再而,再而三地开启民主法治时代侵害自由的恶劣先例。 (博讯 boxun.com)

附:
最黑的“黑”字怎样写

《工人日报》2001年8月13日《法制文萃报》
天讯在线(苏中杰)有些权贵们面对举报,最黑的做法是想如何报复就如何报复,根本不需要考虑社会公论而事先罗织罪名
损害权贵的非法利益往往是要遭权贵报复的,权贵的报复手段往往是先找罪名,然后拿手中的专政工具来治罪。这种历史的黑暗和血腥曾令人恐怖不已。但这种报复不是最黑的,因为先找罪名再决定是抓是押还是杀,说明他们还是畏于社会舆论。最黑的做法是想如何报复就如何报复,根本不需要考虑社会公论而事先罗织罪名。秦桧可以说是这种“最黑”的祖师爷,师传至今,徒弟不少,最近就在福建莆田出了个任意迫害举报人的市委领导。
福建省莆田县梧塘镇新任党委书记林国奋,发现镇财政亏空,数百万元的账目一塌糊涂。他经过深入调查后,写出大量材料,寄往中央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举报福建省“明星乡镇”的经济黑洞。尽管这样做是林国奋的合法权益,被举报的市县两级领导却震怒不已,于是蘸着“莫须有”之墨来写这个“黑”字了。
这黑字的第一笔就是先把林国奋抓起来。为什么抓?没理由,符合“莫须有”之最黑标准。
第二笔是组织阵容强大的专案组进行长达三天三夜的轮番审讯。文革那时审讯人还有革命的红色包装,这里干脆就公开来黑的———举报不是合法吗?我就是要在法律的头上砍一刀,要你交代受法律保护的举报者“同伙、后台”是谁,举报的“经费来源”在哪里!
第三笔是不怕亮后台。权贵者动用国家专政工具报复下属,自己一般是隐身于幕后的,让被报复者心里知道而有口难言。莆田的这次报复却不管这些,办案人员对为自己辩白的林国奋说:“你别张狂,这是奉市委领导命令抓你的!”这等于公开说:就是要这么黑,你敢咋着?
第四笔是使用中国传统的黑狱摧残法,即把人整死在牢房里。林国奋不招,办案人员就说:“不配合就给你吃苦头,叫你一天换一个号房,让犯人来整死你!”
第五笔是整家属。林国奋前脚被抓走,他妻子何玉香后脚就被请到拘留所。她愤怒质问凭什么被抓,办案人员嚷道;“凭什么?凭领导一句话就可以抓你!”
仅这五笔,一个最黑的“黑”字已赫然在目。
莆田市委领导为什么这样黑?这究竟出于什么大背景或大气候?参与写这个最黑的“黑”字的,不仅有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要员,还有专门成立的阵容强大的专案组,他们为什么一起黑,而且黑得死硬,彻底,坚决,没有一丝人性和良知?领导认为谁举报腐败就该抓谁,执法人员也认为谁举报腐败就该抓谁,这种由领导到执法人员的意识同一和步调同一,组成如磐压地的阵营,意味着什么?
林国奋因举报腐败而被关了四年,而今还未讨回公道,继续在上访、申诉途中煎熬。2001年第14期《半月谈》报道这一事件时连领导名字都没点。不知道这个黑字后面还有几笔,也不知道如此写“黑”字的人,又该到何时请他们去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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