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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3年10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759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国家统计局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 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0%。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961万人,比上年增加377万人,增长3.0%;举家外出农民工3375万人,增加96万人,增长2.9%。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1:农民工数量
单位:万人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农民工总量 22542 22978 24223 25278 26261
 1.外出农民工 14041 14533 15335 15863 16336
  (1)住户中外出农民工 11182 11567 12264 12584 12961
  (2)举家外出农民工 2859 2966 3071 3279 3375
 2.本地农民工 8501 8445 8888 9415 9925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

 

2:按输出地分的农民工地区构成
单位:%
2012年 2011年
东部 中部 西部 东部 中部 西部
农民工 42.6 31.4 26.0 42.7 31.4 25.9
1.外出农民工 31.5 36.7 31.8 31.6 36.6 31.8
2.本地农民工 60.8 22.9 16.3 61.4 22.7 15.9

 

(三)东部地区农民工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外出为主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54.9%,其中,外出农民工占20.2%,本地农民工占34.7%;中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37.2%,外出农民工占24.3%,本地农民工占12.9%;西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28.7%,外出农民工占19.2%,本地农民工占9.5%。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12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980万人,比上年增加443万人,增长2.7%,占农民工总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06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6.0%,占农民工总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79万人,比上年增加263万人,增长6.2%,占农民工总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分省看,农民工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与上年相比,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河北、重庆等省市的比重有所下降。

 

1 2012年农民工在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分布(%)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增加、比重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937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增长1.9%,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199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增长2.5%,增长速度分别比上年快1.6和2.4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分别比上年下降0.5和0.3个百分点。

 

(三)跨省流动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流动的农民工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3.6%,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3.2%;跨省流动的农民工76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4万人,增长2.3%,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在省外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83.7%的外出农民工省内流动,其中在乡外县内占32%,县外省内占51.7%,跨省流动的仅占16.3%。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则是以跨省流动为主,分别占66.2%和56.6%。

 

3:不同地区外出农民工在省内外务工的分布
单位:%
 

地 区

2011年 2012年
乡外县内 县外省内 省外 乡外县内 县外省内 省外
全  国 20.2 32.7 47.1 20.0 33.2 46.8
东部地区 32.1 51.3 16.6 32.0 51.7 16.3
中部地区 13.0 19.8 67.2 13.1 20.7 66.2
西部地区 15.4 27.6 57.0 15.4 28.0 56.6

 

(四)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 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4: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16-20岁 10.7 8.5 6.5 6.3 4.9
21-30岁 35.3 35.8 35.9 32.7 31.9
31-40岁 24.0 23.6 23.5 22.7 22.5
41-50岁 18.6 19.9 21.2 24.0 25.6
50岁以上 11.4 12.2 12.9 14.3 15.1

 

(二)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本地农民工,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又明显高于非农民工。与上年相比,30岁以下年轻农民工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增加2.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其他组农民工。

 

52012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非农民工 全部农民工 本地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 30岁以下

青年农民工

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8.3 1.5 2.0 1.0 0.3
小学 33.8 14.3 18.4 10.5 5.5
初中 47.0 60.5 58.9 62.0 57.8
高中 8.0 13.3 13.8 12.8 14.7
中专 1.5 4.7 3.3 5.9 9.1
大专及以上 1.4 5.7 3.6 7.8 12.6

 

(三)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低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

 

62012年不同年龄组农民工参加培训情况
单位:%
参加过农业

技术培训

参加过非农

职业技能培训

两项培训

都没有参加过

16-20岁 4.0 22.3 76.0
21-30岁 6.2 31.6 66.0
31-40岁 11.0 26.7 68.0
41-50岁 14.9 23.1 69.5
50岁以上 14.5 16.9 74.5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7: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制造业 37.2 36.1 36.7 36.0 35.7
建筑业 13.8 15.2 16.1 17.7 1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 6.8 6.9 6.6 6.6
批发零售业 9.0 10.0 10.0 10.1 9.8
住宿餐饮业 5.5 6.0 6.0 5.3 5.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2 12.7 12.7 12.2 12.2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比重略为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82012年农民工在不同地区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制造业 35.7 44.6 23.2 15.4
建筑业 18.4 13.9 25.5 2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 5.6 8.2 8.8
批发零售业 9.8 8.5 12.6 11.9
住宿餐饮业 5.2 4.4 5.8 7.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2 12.4 11.3 12.1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8.9%;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9.3%,从事制造业占11.9%,从事服务业占11.2%。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低0.9和0.5个百分点。

 

  图2 2012年农民工受雇与自营的比例

 

  五、农民工收入情况

 

(一)农民工收入增速回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趋同

 

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的月收入水平
单位:元/人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国 1340 1417 1690 2049 2290
 东部地区 1352 1422 1696 2053 2286
 中部地区 1275 1350 1632 2006 2257
 西部地区 1273 1378 1643 1990 2226
 注:农民工的就业地区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二)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3 不同务工地区月收入水平(元/人)

 

 

(三)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别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收入结余少

 

扣除生活成本,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而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的收入结余分别是1518元和1344元,都低于在本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平均结余。中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228元和90元。数据还显示,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省内和省外务工收入结余相当,而东部地区农民工去省外务工的结余2118元,比在省内务工高496元。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生活开支较大、收入结余少,因此在中西部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工更倾向选择就近就业,这也是当前农民工流动格局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六、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10:外出农民工的住宿情况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单位宿舍 35.1 33.9 33.8 32.4 32.3
工地工棚 10.0 10.3 10.7 10.2 10.4
生产经营场所 6.8 7.6 7.5 5.9 6.1
与他人合租住房 16.7 17.5 18.0 19.3 19.7
独立租赁住房 18.8 17.1 16.0 14.3 13.5
务工地自购房 0.9 0.8 0.9 0.7 0.6
乡外从业回家居住 8.5 9.3 9.6 13.2 13.8
其他 3.2 3.5 3.5 4.0 3.6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七、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

 

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 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

 

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11: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养老保险 9.8 7.6 9.5 13.9 14.3
工伤保险 24.1 21.8 24.1 23.6 24.0
医疗保险 13.1 12.2 14.3 16.7 16.9
失业保险 3.7 3.9 4.9 8.0 8.4
生育保险 2.0 2.4 2.9 5.6 6.1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低于东部地区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5 2012年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122012年不同行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单位:%
行业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制造业 15.2 28.9 18.5 8.1 5.3
建筑业 3.8 14.0 6.0 2.2 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1 30.6 26.7 15.6 11.3
批发和零售业 14.3 17.1 15.7 9.3 7.2
住宿和餐饮业 7.0 12.4 8.8 3.9 2.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1 16.9 13.3 6.9 5.2

 

  附注:

 

1.指标解释

 

外出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本地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其原居住地,到所在乡镇区域以外的地区居住。

 

2.调查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9个调查县、7500多个村和近20万名农村劳动力。

 

3.调查方式

 

农民工监测调查按季进行抽样调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农民工的就业地区分布,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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