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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运动观察员:黄娟慧

2013年10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94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娟慧转自维权网

维权人士郭飞雄被超期羁押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今天(9月23日)本网信息员联系到维权人士郭飞雄的代理律师隋牧青先生,了解到郭飞雄至今已经被关押45天,家属与律师均没有得到来自警方的逮捕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书,因此属于典型的超期羁押。
按照有关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最长在刑事拘留37天后,要么作出批准逮捕,要么就放人的有关法规,郭飞雄应该在9月15日或者被批准逮捕,或者得到释放。但至今过去了一周多,郭飞雄的亲人及代理律师均没有获得警方任何通知或说明。为此,代理律师隋牧青先生多方向警方交涉,但仍得不到答复。
郭飞雄于今年8月8日被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郭飞雄的姐姐于8月17日才接到广州警方对郭飞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随后隋牧青律师前往关押郭飞雄的天河区看守所会见,但遭到看守所的拒绝。之后隋律师找办案的警方及督察机构交涉,但均得不到会见安排。为了会见郭飞雄,隋律师先后四次前往看守所,并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但至今广州警方就是蛮横违法拒绝律师会见。考虑到曾经郭飞雄遭到的酷刑,外界非常怀疑郭飞雄在看守所可能再次遭到了酷刑,否则无法解释警方违法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的情况。
郭飞雄于198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曾从事过教师、出版、写作等工作。

郭飞雄自2003年起,多次参与中国的维权活动,特别是2005年为广东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提供法律咨询,使他广为人知。他为此遭到当地公安局的刑事拘留,并进行了长达59天的绝食抗争。

之后,他因参加各种维权活动屡遭拘押和殴打,其中在2007年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徒刑,当时引起国际社会多个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他们说中国当局是假借经济犯罪对异议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2011年,郭飞雄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并在2012年介入广东乌坎选举,以及参与李旺阳死亡真相调查等。

2013年1月,《南方周末》事件爆发(抗议当局干涉编辑方针,进行审查),郭飞雄参与了南周大门外的街头抗争活动,并发表政治演说。

2013年3月他与中国多位民主维权人士发起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连署运动。之后因身体原因前往湖北农村老家等地修养身体,调查了解民情。8月8日仍然遭到广州警方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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