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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福建莆田农民维权代表黄维忠近况

2013年08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234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莆田征地案通告(7)

2006年5月17日是莆田市农民维权代表黄维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宣判的日子,八点刚过,莆田市各乡村关注此案的农民陆陆续续的来到城厢区人民法院门前,然而,如同黄维忠案上一次开庭一样,城厢区法院还是安排在那个只能容纳30人的小法庭开庭,还是只允许黄维忠的三个家属旁听,法庭里其余的旁听人员有龙桥街道办事处的个别人和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人员。黄维忠的亲属无意中听到这些人在互相通知:别忘了签名登记领补助,这才知道这些人是政府花钱雇来旁听的。而数百名真正来旁听的农民却被关在法院大门外。不久,天下起了暴雨,法院门外等候判决结果的农民纷纷议论:上一次开庭下暴雨,今天开庭还下暴雨,真是老天有眼,老天爷都生气了。

九点钟,法官开始宣读判决,黄维忠认真地听着,当法官最后宣读黄维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时,黄维忠的表情有些意外,他大声对长兄黄维德说:“一定要上诉”。

在法院门外等候消息的各村农民听到判决结果后群情激奋,久久不肯散去,有人提议要游行示威以表示对枉法判决的抗议,他们在法院门前打电话将判决结果告诉远在千里之外的辩护律师陆光,同时向他表示要游行示威时,陆光律师劝他们先依法上诉,尽量不要采取过激行动,以免刺激政府招致报复。

宣判后的第二天,莆田市市委机关报《湄洲日报》在第一版刊登文章,主标题为《黄维忠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副标题为《煽动干扰征地拆迁公然聚众制造事端》,报道了黄维忠被判刑一事。5月19日,该报又发表署名“思源”的评论文章,标题为《依法制止煽动干扰征地拆迁行为》,对黄维忠被判刑作了评论。5月22日,被《湄州日报》在同一篇文章中点名的洋西村农民吴珍丁到《湄洲日报》社交涉,该报社的一名负责人拿出该文的原稿,吴珍丁看到在这篇原稿上盖有法院的公章,旁边有莆田市一位领导人的签字,吴要求复印,这位负责人不同意,说:你到法院起诉时我们会给法院的。

5月22日,黄维忠长兄黄维德将陆光律师传过来的上诉状交到城厢区法院,要求会见黄维忠,以便使黄维忠能在上诉状上签字,但办案法官请示院领导后答复不批准黄维德会见,理由是不宜会见。他们让黄维德拿着上诉状到看守所让看守所的人传给黄维忠签字,但是看守所的人拒绝传递上诉状,最后,城厢区法院派人到看守所让黄维忠签字,黄维忠在仔细阅读上诉状时法院的人不断催促他快点看,黄要求留下一份上诉状被法院拒绝,他们说找你的律师要吧。

5月29日上午,辩护律师陆光到看守所会见了黄维忠,黄维忠首先表示二审会继续委托陆光律师辩护,并在二审的委托书上签了字。当他看到《湄洲日报》的报道和不实评论时非常气愤,律师告诉他对《湄洲日报》的侵权行为有权提起诉讼时,黄维忠表示坚决起诉,尽管被告主体的特殊地位使这场诉讼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但他相信行使权利本身就是表明了抗争的态度,要让他们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他在律师打印好的民事起诉状上签了字并与律师办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的代理手续。

在谈到3月20日宣判后的感受时,黄维忠说宣判后的三天他基本上没怎么吃饭,心里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感到自己的做法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但是到处都是死路一条,自己还因此被判刑,他总结性的感悟出:“法律欺骗了我们,制度抛弃了我们”,“我们现在变成了一群猴子让他们耍”,他感叹地说:祖国啊,虽然我们是农民,但也是你的儿子,为什么不能给我们一口饭吃?黄维忠的这番感慨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的,他家仅有的一亩承包地种有龙眼,荔枝等果树,年收入一万元左右,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生存,但政府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加起来才9095元,扣掉村提留,黄维忠家只能得到4095元,这点钱只能维持全家人几个月的生活,而这块土地的每亩市场价格在70万元以上。对自己的案子他充满必胜信心,他说:这个案子不是我个人的问题,这是一个政治报复案件,我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任何干扰司法权,践踏法律的行为都不会长久的,我做的事业是伟大的事业,让后人去评论我黄维忠在干什么做什么吧。

黄维忠对案件结果作了最坏的准备, 他原来预计按一年时间坐牢让家里准备一万元钱,一审宣判后他开始准备坐三年牢,让家里准备两万元钱。他说:“已经坐牢了,就给它坐到底,就是变卖家产也要凑钱坐牢”。看到黄维忠坚定的态度,不禁使陆光律师想起今年1月12日第一次会见黄维忠时看到他下肢浮肿,血压低至60-100,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直到家里给他存了钱改善了伙食,身体状况才好转,这才知道是看守所恶劣的伙食导致营养不良的表现。从那以后,每个月家里都要给黄维忠存600元钱用于改善伙食 。而黄维忠原来家里就不富裕,小儿子还在上中学,大儿子刚刚参加工作,每月收入无几,妻子远在广东打工,因为请假很难,开庭的前一天晚上从广东赶回来,开完庭当天夜里又赶回广东。他哥哥姐姐都是本村的失地农民,自身生活尚且艰难,对弟弟更不可能有太多的帮助。就连这次律师为黄维忠办理上诉和起诉名誉侵权,他们东挪西凑的也仅仅是支付了律师的交通费。因此,黄维忠的亲属也为这个案子付出了更多的牺牲,但黄维忠今后的诉讼之路还很长,真不知道他们在经济上怎样能支撑下去?

黄维忠最后让律师转告儿子:要坚强,这个案件是伟大的,要共同面对风险走到底,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保存好案件资料。

5月29日下午,陆光律师和黄维德到城厢区法院将黄维忠诉《湄洲日报》社名誉侵权起诉状交到立案庭,立案庭收了起诉材料后让听通知。不言而喻,黄维忠的名誉侵权诉讼又给城厢区法院出了个难题。一边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另一边是本地共产党机关报,在当地目前的形势下,原告很难胜诉,但是,黄维忠和他的代理律师都坚信这起诉讼是为将来法律最终战胜强权时所做的必要准备,黄维忠对此案的前景也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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