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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中共酷刑迫害法轮功 [复制链接]

2017年07月11日 党员园地 ⁄ 共 202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员金涛转自博讯论坛供党员和读者阅读
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中共酷刑迫害法轮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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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22:3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中共酷刑迫害法轮功

【大纪元2014年07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清风综合报导)联合国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关注酷刑受害人的救援工作和制止酷刑纪念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6月27日在华府公开表示,中共使用酷刑等手段继续迫害藏人、法轮功、基督教等人士。此前,国际特赦发起长达2年的“停止酷刑”全球行动,呼吁停止酷刑。
白宫发出新闻公告说:酷刑“令人发指,是一种压制手段,也是对人类尊严的残酷打击”。“我们坚决支持全世界为制止酷刑等残酷、非人道和有辱尊严的待遇和惩罚进行的努力。”
美国国会共和党众议院人权事务小组委员会主席、资深议员史密斯在6月26日国际日当天重新推出《酷刑受害人救援再授权法案》(Torture Victims Relief Reauthorization Act (TVPA),呼吁对酷刑受害人进行救助。
国际特赦:亚太国家酷刑普遍 中朝最甚
总部位于伦敦的人权组织国际特赦表示,亚太地区国家普遍使用酷刑,其中以中国和朝鲜最为严重。
据路透社报导,国际特赦组织最近发起了长达2年的“停止酷刑”全球行动。亚太地区主任班奈特表示,在亚洲,酷刑不仅存在于少数“无赖国家”,几乎整个地区都有这一问题。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中共继续迫害藏人、法轮功、基督教等人士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主席、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6月27日在华盛顿的一次演讲中说:“中国继续迫害西藏藏传佛教人士、维吾尔穆斯林、天主教、基督教新教教徒、法轮功学员。这其中有很严重践踏行为,包括罚款、逮捕、关押、关闭家庭教会、强迫放弃信仰并进行酷刑折磨等等手段。”
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劳教所酷刑案例三分之二是法轮功学员
据法轮功人权消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2005年到中国调查,发现劳教所记录在案的酷刑案例中,有三分之二是法轮功学员。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点都没有好转。”诺瓦克在接受采访时说:“劳教所中关押的绝大多数都是法轮功学员。那实在太可怕了,因为他们全部没有经过任何审判,从未被起诉过。”
惨绝人寰的酷刑罪恶
据截至2014年2月份的一份资料,明慧网从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例调查显示:被中共关押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26%的学员在中共多种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残下致死,另外21%被毒打直接致死,41%遭受到毒打的学员被中共毒打头部,35%被毒打脸部/五官,25%被毒打全身,19%被毒打四肢,甚至还有4%被毒打生殖器。仅举如下几例:
案例1:2000年4月20日,美国《华尔街日报》以“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为题,报导了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陈子秀(女,59岁)被潍坊中共当局绑架到临时成立的城关街办事处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在陈子秀拒绝“转化”而被毒打致奄奄一息的情况下,仍强迫陈在雪地中赤脚爬行,直至死亡的案例。报导震惊了世界,撰写该报导的记者伊安‧约翰逊因此获得了著名的普利策新闻大奖。
案例2:大赦国际都柏林期刊《动态》2000年11月报导了山东烟台市法轮功学员赵金华(女,42岁)因拒绝“转化”被张星派出所警察暴打10天后去世,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受迫害前的王霞(明慧网)

2004年王霞被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得瘦骨嶙峋(明慧网)

案例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法轮功学员王霞,1974年出生,2002年8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遭电击、吊打、性侮辱虐待、大头针钉入指甲、不明药物摧残以及长达两年的灌食迫害。王霞被投入监狱前110多斤,后来仅剩下40多斤,骨瘦如柴,身体几乎没有肉,骨盆突出,腹部深陷,大小腿仅剩骨头, 脚完全变形。
王霞被迫害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照片在明慧网发表之后,震惊世人,让人们想起了被纳粹集中营活着填入焚尸炉的形如骷髅的受害者。王霞于2012年6月15日含冤离世。
阿根廷法官对江泽民下达逮捕令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要求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被起诉的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中共5名高官须在4到6周内回应。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徒刑,并附带经济惩罚。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进行了4年调查后,第九庭法官奥克塔维奥‧阿劳德‧拉马德里(Octavio Araozde Lamadrid)作出历史性裁决: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江泽民、罗干,因他们迫害法轮功而犯下了危害人类的罪行。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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