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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法监禁观察:贵州异议人士糜崇骠夫妇告贵阳警方非法拘禁

2015年07月08日 党员园地 ⁄ 共 193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卢秀燕转自博讯网

 

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及张明厚委托的两位律师星期一(7月6日)前往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要求见当事人。看守所、公安局等多部门相互推诿,拒绝律师会见。此外,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骠夫妇被警方法外羁押两年多,遭到殴打,甚至一度命危。他们的儿子委托律师状告贵阳市公安局。

维权人士翟岩民及张明厚委托的两位律师葛文秀和李威达,星期一上午前往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的两位当事人,但遭到看守所和办案单位等多方推诿。李威达律师当天中午称,他和葛文秀律师到潍坊市看守所,提出会见被刑事拘留的辽宁公民张明厚和北京公民翟岩民。看守所接待人员说,翟岩民已被北京警方提走,张明厚正被提审,而且是全天。叫律师前往潍城公安分局查询。李、葛两位律师前往潍城分局,接待人员称,应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询问案情。接着去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待人员答复说,他们不是办案单位。

李威达当天下午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

“我们去潍坊市看守所会见,他们说翟岩民被北京警方提走了,不在这里。张明厚是办案单位全体审,不予安排律师会见。我们到潍城分局反映情况,又把我们推到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说他们不是办案单位,应该找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我们到刑警支队,刑警支队说他们也不是办案单位。我们到督察支队反映情况,又把我们推到国保支队。国保支队说此案属于涉秘案件,他们也不是办案单位,你们要会见找看守所就行了,我们也管不了”。

翟岩民等维权人士因声援徐永和案被刑事拘留。新华社早前发出《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的专题报道,以6月15日,访民前往山东潍坊中级人民法院举牌一事为例,指翟岩民是“访民经纪人”。文章细数翟岩民组织访民闹事以谋取利益的经过,并指上述人士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央视还制作了一辑长达22分钟的新闻节目,并在节目中让翟岩民以及刘建军分别“悔过”。

翟岩民委托的葛文秀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不知其当事人身在何处:

"我们今天控告一个上午,都推来推去,看守所拒绝会见。最后找不到办案单位了。都说自己不是办案单位,都不管,搞成这种状态了。我们到市检察院投诉,检察院又说要我们到基层检察院投诉。我们现在写材料向潍坊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他们纠正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市政府如果不给回复,我们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起诉潍坊市政府”。

记者:现在翟岩民有没有到北京,您知道吗?

回答:我们认为他这是在撒谎。看守所说是被北京单位提走了。我们问是北京什么单位,他们也拒绝回答,而且说不归他们管辖,我们到有关部门投诉时,从区公安分局到市公安局,却从来没有说翟岩民被提走。我们认为看守所在撒谎。

中国各地公安在处理涉及人权法制案件时,不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的情况比比皆是。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骠夫妇被当局未经审判,法外羁押已超过两年,,目前被软禁在一处民居,他们的儿子糜祖恒每隔一个多月才或数月,方可探望一次。目前,糜祖恒委托广州律师隋牧青,状告贵阳市公安局局长闵建,并且索偿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千万元人民币。

诉状写到,确认被告对糜崇骠(网名;糜崇标)、李克珍夫妇的拘禁行为违法,判令被告立即释放糜崇彪夫妇,恢复其人身自由。并在国内五家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向糜崇骠夫妇道歉的声明,赔偿精神损害金一千万元。

诉状称,2012年5月28日,糜崇骠与一众朋友在贵阳市人民广场展示横幅,上书“纪念六四二十三周年”“释放良心犯陈西”,并将现场情况拍照上传至互联网。第二天糜崇骠夫妇便遭被告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抄家、搜查、劫掠,同时夫妇二人均遭被告警员残暴殴打、酷刑,而后糜崇骠夫妇被非法拘禁三月余。2013年6月,糜崇骠再被抄家及殴打,而后将其夫妇非法拘禁。目前被羁押在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水街蓝波湾2单元503室,有四十余名警察及保安轮流贴身看守至今。

代理律师隋牧青星期一对此表示:

“持续两年多了,他们(公安)不定期的隔一段时间不定期允许家属去看一次。糜崇骠和夫人经常被打,打掉了大概四、五颗牙齿,而且有一次打得人都快要死了。因为贵州缺少关注,所以当地的消息不太容易放出来,所以这一次我决定代理他的案件”。

75岁的糜崇骠身患癌症、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李克珍也已年近七旬,身患多种疾病。原告认为,糜崇骠拉横幅纪念“六四”事件及长期进行民主、法治、人权宣讲活动均系符合宪法、法律的合法行为。被告人滥用警权,长期非法拘禁糜崇骠夫妇,且多次对其施暴,是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两年来,作为糜崇骠夫妇之子,原告忍见垂暮之年的父母遭受警方如此人性尽丧的迫害、摧残,身心备受煎熬,故甘冒遭被告强力报复的巨大危险,也要将被告诉诸法院并将其罪行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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